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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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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5-06-23                                  作者: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阅读:
  根据省委部署,2024年5月16日至6月30日,省委巡视四组对福州大学党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24年8月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规定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校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校党委自觉把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担当,以严实标准坚决抓好整改。一是提高认识落实整改。召开4次党委会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和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方向,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责任抓好整改。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校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各责任部门抓具体问题整改,学校整改办统筹协调督促;校纪委抓“关键少数”,聚焦关键环节、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全校构建了整改责任全覆盖的工作体系。三是健全机制推进整改。校党委定期听取汇报、研究推进整改。建立周报进展、月报完成情况、月底下发任务提示、不定时开展工作提醒等机制。召开6次党委常委会会议、11次整改办会议研究巡视整改整体工作,开展28次督办,5次集中核查、现场督查工作。四是融入发展深化整改。坚持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改革发展,通过整改,完善出台40项制度,推动全面深化“四项改革”,党建引领取得新成效:1个学院入选“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2个党支部入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科技奖2项、参与完成项目获国家科技奖2项;新增2个ESI全球前1‰学科、3个ESI全球前1%学科;新增8个博士点,新增数量并列全国第三;国家教学名师实现零的突破;新增国家级人才22人次;获批3个全国重点实验室等。
(二)校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协调、推动和督促整改落实。一是带头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和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学习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扛牢政治责任。二是带头落实整改责任。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多次与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省委巡视四组沟通汇报。牵头领办32个问题(占比47.8%),亲自指导部门推进整改,经常督促提醒班子其他成员抓紧抓实整改责任,经常性听取责任单位整改汇报。主持召开15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对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四项改革”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等进行专题研究。切实强化跟踪问效,先后到校领导接待室、校医院、生活区学生公寓等现场检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带头深化结果运用。建立校党委每月至少一次研究巡视整改整体工作制度,指导整改办建立落实机制,全力推进鼓浪屿校区合作办学、学校历史暂付款长期挂账整改不彻底等问题整改,先后指导制定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捐赠资产管理、学生党建工作等方面制度13项。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巡视整改的责任担当不够到位
1.关于上轮巡视指出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一是单独建立台账,建立周报进展、月报完成情况、不定时提醒等机制,召开17次常委会、整改办会议,开展5次集中核查、现场督查,持续推动未完成问题整改。二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委和班子成员深入查摆,并履责抓好整改。三是已对涉及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等16人次。
2.关于对违规占用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收入问题未进行反思并追责问责的问题。
一是校党委深入反思,基金会规范基金使用规程,学校修订管理办法规范捐赠资产管理。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关于清理公租房不彻底,福州校区尚有47户不符合租住条件的问题。
一是开展清退,44户已退房,3户符合的已补齐材料。二是制定巡查细则,开展房产巡查并实地核查腾退情况。三是校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4.关于鼓浪屿校区合作办学未报批的问题。
已签定合作办学补充协议并梳理落实情况;持续通过实施师生赴鼓浪屿校区开展教学活动、举办高端培训等举措深化合作办学。
5.关于挂账12年的凤湖公司应收款中止启动法律程序追讨的问题。
一是校党委2次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已启动法律程序,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6.关于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已对涉事人员批评教育,并将其通报到任职单位、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二是已对不适合现岗位的2名干部进行调整。
7.关于对“审核化学学院绩效分配方案不认真”问题仅对具体经办人口头批评教育的问题。
鉴于时任分管校领导已对时任人事处处长等进行批评教育,校纪委书记约谈了化学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8.关于对招标采购未实行管采分离等问题相关责任人未追责问责的问题。
已对图书馆、后勤处、保卫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计财处、基建处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稳妥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
9.关于对“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工作不够有力”问题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以明德讲堂、“1+N”主题班会为抓手,覆盖性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开展“讲好领袖福建故事”交流活动,开发卢嘉锡教育馆实践教学项目,强化思政教育实践。通过安全教育巡回宣讲等,增强学生安全和法制意识。二是制定实施提质增效方案;上线了“马上就办”接诉即办平台。三是已对相关学院学工负责人和辅导员进行约谈。
10.关于“阵地管控不严”,学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加强阵地管理实施办法;完善线上审批备案系统;定期开展监督通报。落实情况已纳入校内第六轮巡察内容。二是生工学院党委已组织学习学校制度,并修订学院制度。
11.关于“科研与绩效分配简单挂钩”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已制定二级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指导原则,并指导二级单位合理分配奖励性绩效。
12.关于违规报销上街附属实验学校大楼卫生间装修费的问题。
一是已签定共建补充协议书,进一步明确支持事项。二是规范支持资金支出。三是校纪委对工程实施情况深入了解,未发现违反基建程序以及廉洁风险问题。
(二)围绕“国之大者”履职尽责不够有力方面
13.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落实办法,建立定期发布学习参考+不定期督查督办机制,确保落实。二是校党委严格落实制度,建立落实台账。三是召开全委(扩大)会议通报二级党委落实情况。校党委书记对未落实的5个二级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四是落实情况已纳入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校内第六轮巡察、2024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14.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学习文件,并现场开展监督谈话。二是印发监督清单,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三是校党委书记对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开展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将执行情况纳入检查内容。已将监督情况作为校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度述职述责述廉内容。
15.关于未及时跟踪检查和督查督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问题。
一是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学习,用于指导学校“四项改革”并取得成效。二是建立台账并定期研究落实,校党委常委会已分别听取研究了2024年上半年和全年贯彻情况。
16.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关怀指导福州大学发展的思想精髓挖掘、整理用情用力不够的问题。
一是配备专职人员,邀请专家讲学,强化研究阐释,2024年立项13项研究项目,2024年以来在“三报一刊”发表文章4篇。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大学子的谆谆嘱托作为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思想。组织全覆盖思政课集体备课和研讨,出台融入教学方案,开发校本课程,立项教学改革视频项目29项。三是2024年组织109场次学生参观学习活动。组建宣讲团,依托社科讲坛,开展宣讲27场。
17.关于有学生党员在处分影响期内仍予以转正的问题。
一是修订实施办法,建立学生违纪处分协同机制。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8.关于将一名不适合担任纪检监察干部的同志提任到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工作的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干部进行岗位调整。二是分管校领导和组织部负责人已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检讨。
19.关于校团委将不符合成绩条件的个别学生干部推荐为党员发展对象的问题。
一是修订实施办法,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二是校团委组织学习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推优入党方案。三是已对校团委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0.关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私自对现场调研工作进行录音的问题。
一是校纪委已现场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该人员已作检讨。二是所在党支部开展三次巡视工作条例学习,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
21.关于思政课专兼职教师缺员、部分教师无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背景,高级职称人数仅占54.31%的问题。
一是制定引培计划,2024年录用专职教师7人,聘任21人为“双肩挑”教师。二是实施三年培养计划,推动非马学科背景教师提升专业素养。加大学习培训,提升教师能力水平。三是在2024年评聘中已按照57%比例核算马院高级职称职数。四是修订评聘办法,优化了思政课教师职称评聘标准。
22.关于专兼职辅导员有缺员,且流动性大、稳定性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大思政辅导员引进力度,优化选聘机制,2024年录用专职辅导员17人。二是取消推免生辅导员政策;畅通发展通道,2024年21人晋升职务、8人晋升职称。
23.关于部分思政课程学生出勤率低、超百人的“大班额”占比高的问题。
一是成立校思政课教学指导组,全覆盖听课并已对5名教师开展指导。二是新录用7名专任教师充实师资。已在课程安排中落实中小班要求。三是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增设出勤率模块,并开展抽查督导,截至目前本科生思政课出勤率平均达98.04%。
24.关于课程思政、思政课程效果不突出的问题。
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大学子的谆谆嘱托作为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思想。组织全覆盖思政课集体备课和研讨,出台融入教学方案,开发校本课程,立项教学改革视频项目29项。二是推广平台和案例应用,立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0项,每项支持4万元,激励教师改革创新。
25.关于全国重点实验室尚未取得突破的问题。
2024年已获批3个全国重点实验室。
26.关于6个学院未覆盖博士点、7个学院没有国家级人才、13个学院没有国家级青年人才的问题。
一是新增8个博士点,新增数并列全国第三,1个学院已覆盖博士点;开展新一轮培育工作,其他5个学院相关学科点已列为培育对象或培育博士点学科方向。二是设立人才项目申报支持基金和申报库,2024年对14个项目进行支持,2人入选科技领军人才、7人入选国家“四青”人才。三是增设国家海外博士后专项、省海优引进专项学校配套支持,共12人入选首批省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引进专项,举办3场全球推介会、1场国际青年学者论坛,2个学院在国家级人才、6个学院在国家级青年人才方面实现零的突破。
27.关于异地校区党的建设和行政管理“各自为政”,校区学生出行交通不便的问题。
一是统筹校区管理,增设泉港校区管委会办公室,晋江科教园管委会更名为晋江校区管委会。推进业务融合,设立“泉港校区兼合党支部”“晋江校区兼合党支部”。实现资源共享,教育教学资源面向校区全体学生开放。二是建立互动共享机制,加强互动频率,提高学生认同感归属感。三是开通定制公交专线,并在重要节点以租赁方式满足学生用车需求。
28.关于对债务风险管理重视不够,未建立科学有效的债务管理机制的问题。
建立校党委定期研究机制,巡视以来已2次听取研究学校债务情况。
29.关于对泉港校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不严,至诚学院有自编教材未落实编写审核手续的问题。
一是修订电子屏宣传栏管理规定;已对全校公共区域宣传栏、电子屏进行编号管理。二是开展载体排查备案工作,建立台账,加大巡查并及时加以规范。三是校区完善了发布审校机制,并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四是校党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五是修订教材管理制度并落实,已按制度开展2024年审核工作。
30.关于校园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出台安全隐患排查双控体系建设规范,加强警校联动,推进交通治理,强化安全管控,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显著改善。二是落实“安全第一课”制度,2024年组织近1.5万名学生参观校安全文化示范馆。
(三)全面从严治党的斗争意志不够坚定方面
31.关于校党委未听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情况汇报,二级学院党委每年未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情况的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已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听取2023年检查情况及2024年上半年落实情况汇报并研究推进工作。三是制定二级党委落实清单;开展2024年专项检查,各二级党委书面报告了上一年度落实情况;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听取2024年检查情况汇报。
32.关于纪检监察和巡察力量配备不足的问题。
一是核定巡察办管理编制4+N个。调整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5名。二是校内调整2人到校纪委工作,后续继续补充。
33.关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数为零的问题。
一是校纪委书记在校内第六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并为巡察队伍授课。制定巡察主要内容细化清单,提供检查方法参考。二是制定校党委巡察工作周进展分析及会商制度,校内第六轮巡察期间召开四次会商会。三是制定校党委巡察组与校纪委即时沟通制度。校内第六轮巡察期间报告问题线索9条。
34.关于党委书记未带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未对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的问题。
一是开展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所有校领导带队检查。二是校党委书记对发现问题较多的2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
35.关于对下级“一把手”开展任前谈话未谈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少的问题。
一是2024年9月以来,校党委书记、校纪委书记分别与交流调整、提任的下级“一把手”干部进行任职前谈话和廉政教育谈话,共计4批26人次。二是压实廉政监督责任,2024年9月以来,校党委书记与下级“一把手”任前谈话,必谈廉政自律等内容,均做好记录。
36.关于校领导对联系学院党委制定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不够重视的问题。
召开落实“四个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文件,修订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二级党委责任清单,并督促抓好落实。
37.关于联系厦门工艺美术学院的校领导未带队到学院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问题。
立行立改。巡视以来,分管校领导2次到学院检查指导;校党委书记到学院检查学院党委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8.关于对实名举报反映被举报人的相关问题未深入核查,也未作出结果认定的问题。
一是校纪委重新梳理问题,发现新事项,鉴于已对涉事老师处分,已就核实的新事项对涉事老师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制定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周工作例会制度,并组织学习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等制度。
39.关于2021年以来,未对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的问题。
一是制定巡察主要内容细化清单,将相关重点领域纳入,开展了校内第六轮巡察。二是立案6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6份,建立案例库,开展警示教育5场。
40.关于未采取措施加强科研经费相关领域的日常监督的问题。
一是已梳理形成科研经费使用廉洁风险点清单和监督清单。二是已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并完成专项监督,发现问题已整改。
41.关于2023年的“一校一主题”监督成效不足的问题。
开展深度监督,发现问题16个,批评教育帮助与处理21人,立案6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6份。
42.关于28个履行“1+X”监督职责的部门仅移送问题线索2条的问题。
一是调研走访,督促职能部门制定任务清单,开展2024年度“1+X”监督工作情况专项督查。二是整改以来已处置问题线索3条,下发提示函5份、监察建议书和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
43.关于以发生在身边的案件教育、警示广大干部和教职工做得不够的问题。
一是已编制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州大学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二是已将案例用于2024年下半年以来开展的党校培训、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警示教育会等。
44.关于二级学院个别领导干部将校友捐建资金私自转作个人课题经费从中牟利等的问题。
一是校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二是修订捐赠资产管理办法,加强捐赠资产管理。
45.关于个别教师组织参加串通投标活动的问题。
一是已对张某进行党纪立案处置;案件已通报。二是相关单位已按监察建议书要求落实整改。三是制定横向科研项目投标工作指引;开展投标申请材料抽查核查工作。四是学院完善了相关监管机制。
46.关于个别教师存在侵害其他教师教材署名权和稿费收入等问题。
一是已对陈某进行党纪立案处置;案件已通报。二是相关单位已按监察建议书要求落实整改。
47.关于资产闲置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建立管理员库,规范资产处置。二是修订晋江校区资产管理办法,成立盘活小组,晋江校区闲置设备已盘活处置。三是未发现采购有违规行为;对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已对1人诫勉谈话、13人谈话提醒。四是已摸清柏物产交流中心资产情况并根据需要安排使用;校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
48.关于大量报废资产未及时办理报废销账手续的问题。
一是修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完成固定资产盘点自查、大型仪器抽点、报废销账处置工作。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9.关于部分台式机、打印机等未集中采购的问题。
一是制定自行采购实施细则,明确申请标准和审批流程,并加强宣贯。二是国资处已重新梳理重点环节业务流程并上墙,开展检查工作,履行管理职责。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50.关于“校领导接待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制定实施办法,校领导共7人次参加活动。二是已按要求完善校领导接待室布置,并做好7位来访人员接待、事项办理等。
51.关于学生宿舍公共药箱药品过期的问题。
制定爱心药箱管理办法;细化日常管理,对药品及时补充更换。
52.关于学校“四项改革”推进力度和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校党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四项改革”,改革取得实效,已出台制度15项。二是出台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等7项教育教学相关配套制度。
(四)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方面
53.关于个别二级党委未按期换届的问题。
已督促完成换届工作,并将提醒督促机制列入学期组织工作要点。
54.关于民主生活会上未报告个人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问题。
建立应报必报清单,已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落实。
55.关于校党委全委会未听取和审议党委常委会工作报告的问题。
严格执行制度,巡视以来已召开2次全委会,2024年9月已听取2023年度工作报告;2025年2月已听取2024年度工作报告。
56.关于研究生党支部建在专业、项目或平台的仅19.2%的问题。
制定加强研究生党建工作实施意见;截至2024年底,比例已提高到48.5%。
57.关于党组织对高知识群体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不强的问题。
一是修订并督促落实实施办法,建立了联系工作台账。二是制定加强教师双培工程建设意见,加大高知党员发展工作,2024年发展10名教师入党,有2名省级以上人才。已将发展工作作为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必述内容。三是已建立台账,分类推进发展党员工作。
58.关于阵地建设较薄弱,研究生院会议室党建内容未更新的问题。
一是研究生院已更新展示内容;举一反三,组织机关开展自查整改。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研究生院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已组织各二级党委开展自查整改。四是开展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校内第六轮巡察,将阵地建设情况列为重要内容。
59.关于从党费中违规配套奖金的问题。
已收回资金至校党委党费账户,并在今后严格规范使用党费。
60.关于发放给基层党组织的奖励金由个人签领并保管的问题。
一是开通校党委党费账户网银功能;未用完的资金已转入党费账户。二是已使用的资金已调整到校党建专项经费列支。三是分管校领导及组织部负责人已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检讨。
61.关于对二级党委党费使用管理情况监管不力的问题。
一是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未规范使用党费的二级党委已补报2021年以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二是已对不规范项目进行整改;发布工作提示,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明确报销应附会议纪要。三是已对相关二级党委负责人进行约谈。
62.关于人才引育体系不够完备的问题。
一是召开推进会部署人才工作;修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完善人才引育机制。二是设立人才项目申报支持基金和申报库,2024年对14个项目进行支持,2人入选科技领军人才、7人入选国家“四青”人才。三是增设国家海外博士后专项、省海优引进专项配套支持,共12人入选首批省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引进专项;举办3场全球推介会、1场国际青年学者论坛;2024年新增国家“四青”人才7人、国家海外博士后专项人才5人。四是修订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1位教师入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实现零的突破。
63.关于“双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已在干部选任时严格落实“双签”制度并完善工作机制。
64.关于试用期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已就相应问题向省组汇报,举一反三,排查2021年以来干部选任执行情况,未再发现类似问题。二是已严格执行干部试用期制度,2024年处科级干部试用期满的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任职。三是组织部负责人已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5.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已修改审批表,增加“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栏。二是已上线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系统,强化日常监管,规范因私出国(境)工作。三是已督促相关学院完成整改,已对相关学院党委负责人进行约谈。
66.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漏报、少报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已将干部有关事项报告的政治要求纳入校党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体系。二是印发填报指南,加强培训辅导;整改以来,已开展1次教育提醒、5次培训。三是设立干部监督科,加强监督。
67.关于对博士学位人才招聘没有出台规范文件,过程没有有效监督和管理的问题。
一是修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完善引进流程,强化前置把关,指导学院规范做好招聘工作,2024年录用博士243人。二是公开招聘工作已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开展,学校不再自行组织。
三、附属省立医院未完成整改事项进展
(一)关于与北协和开展合作共建的问题
2024年,医院15个科室与北协和开展学术交流,选派10名医生至北协和进修,与北协和会诊83次,双方合作有序推进。
(二)关于推进心外科学科发展问题
成立心脏医学中心,引进博士3名;1名医生全腔镜经主动脉切口改良Morrow手术获国际赞誉;多名青年医师在国内竞赛获佳绩,在新生儿、婴幼儿复杂先心病及大血管手术等高难度手术方面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三)关于金山院区停车场改造提升BOT项目整改问题
已启动司法程序解除与合作方合作。
四、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处理情况
(一)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处理情况
福州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认真办理省委巡视四组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问题线索处置涉及24人,正在初步核实3人,立案审查1人,对反映失实的15人及时予以了结,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批评教育3人。
(二)根据巡视组反馈问题处理干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2日,福州大学党委根据巡视反馈意见,调查或处置21件81人,已办结21件81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21件81人。
五、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问题整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向凤湖公司追讨应收款问题,学校已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追讨,但面临不确定结果。二是个别问题的整改成效还不够,如博士点的培育建设、人才引育的成效上需久久为功,2024年虽然新增8个博士点,新增数量并列全国第三,但还有5个学院未覆盖博士点;虽然新增国家级人才22人次,但数量仍达不到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二)整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个别问题无法完成整改,如违规报销上街附属实验学校大楼卫生间装修费问题。因该项目以福州大学名义进行招投标且项目已完工,闽侯县政府无法再依规启动相关项目招投标等程序,该工程费用无合理名目拨付给福州大学。今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共建协议和补充协议,规范支持上街附属实验学校的资金支出。
(三)全力推进未达预期效果事项整改。一是按审计要求,持续推进与合作方在鼓浪屿校区的合作办学。二是加强学科顶层设计,针对未覆盖博士点的学院,持续推进新增培育工作;聚焦没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的学院,不断强化引育工作,努力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三是抓好附属省立医院金山院区停车场改造提升BOT项目问题整改工作,指导院党委稳妥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
(四)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工作打算。一是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再审视、再落实,确保做实做细做到位,并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二是对须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再巩固、再拓展、再深化,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补短板。三是持续推动常态化整改,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成果运用,持续以“一流的党建”引领“十个一流”建设,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865001、22866306;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电子邮箱:xfdcb@fzu.edu.cn。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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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news.fzu.edu.cn/info/1011/118420.htm
责任编辑:福州大学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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