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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 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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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30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福建江夏学院》
江夏学院法学院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 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04-30



各设区市法学会、省法学会各直属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协办,旨在进一步促进我国青年法学人才培育机制的完善,加强对董必武法学思想的研究和传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
根据《“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在2012年8月1日到2015年7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公开发表的专著或论文(有一定的字数要求,专著或论文限报一项),且作者或第一作者于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均可参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通知附件。
2.本届评奖办公室设在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
3.“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予以表彰。
4.颁奖仪式在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开幕式上举行。
5.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7月31日。请申报人将纸质作品(专著5本,论文提交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的复印件5份),连同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表5份(其中含原件1份),寄至:福州市华林路139号屏东大厦四层福建省法学会研究部,邮编:350003;联系人:谢美琴,联系电话:87549874,传真:87821127。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附件:1.《“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
2. 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表


                           
福建省法学会
                           2015年4月30日





           附件:

  
   
                                 


原文地址:https://fxy.fjjxu.edu.cn/2015/0430/c375a13214/page.htm
责任编辑:江夏法学院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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