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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共建实践教学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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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7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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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共建实践教学基地

供稿:宣传部(文明办)发布日期:2018-06-27浏览次数:118
        6月25日下午,法学院与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签订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协议。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总所主任郑新芝律师、漳州分所主任戴世福律师,法学院相关负责人以及学生代表共180人参加活动。
        法学院负责人和郑新芝分别代表双方签订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协议。郑新芝为我校学生作了题为“新时代,法律学子的责任与担当”法学讲座。仪式上,还向戴世福颁发“学生创业导师”聘书。
        戴世福为我校法学院(原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1996届校友,2001年代表福建省参加由司法部、中央电视台和中华全国律协联合举办的“首届全国律师辩论大赛”荣获优秀辩手奖和三等奖。

(法学院)




原文地址:https://www.fjjxu.edu.cn/2018/0627/c1078a68545/page.htm
责任编辑:江夏学院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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