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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加强“校地共建” 福建尤溪为高校法学院院长颁发“首席”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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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1: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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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加强“校地共建” 福建尤溪为高校法学院院长颁发“首席”聘书


发布日期: 2024-06-17 作者: 陈姗姗 阅读:

为推动“校地共建”工作深入开展,加强与高校院所的交流合作,6月3日至4日,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县办主任、县法学会会长刘怀明带队到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阳光学院法学院4所高校院所开展“校地共建”高校回访和签约活动,并为高校法学院院长颁发“首席专家”聘任书。尤溪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罗炳良,县各政法单位、坂面镇有关同志参加活动。

刘怀明一行参观了4所高校科研教学成果展示,详细了解了法学院概况、师资力量、办学特色等情况,认真聆听了各高校关于法治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的介绍。

在座谈交流会上,双方就如何加强高校与地方的合作、以法治助力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信访工作法治化、促进资源共享、实现互利共赢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会议指出,尤溪县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独特的生态资源,但在推进法治尤溪建设、基层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仍存在诸多短板弱项,需要借助各高校的法治力量和智力资源,助力法治尤溪建设。各高校法学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非常愿意发挥自身的学科专长和法治教学研究人才优势,积极与尤溪县开展共建,将全力整合资源,在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执法水平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人才联合培养、信访工作法治化、基层治理实践课题研究合作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以法治助力尤溪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

刘怀明代表尤溪县向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院长郭为桂、阳光学院法学院院长邹雄颁发尤溪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聘书,并与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签订“校地共建”协议书。

截至目前,尤溪县以县委依法治县办名义与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阳光学院法学院4所高校的法学院均签订了“校地共建”协议书。下一步,尤溪县将认真落实好“校地共建”协议内容,借助各高校优质法治资源和法治力量,深入推进法治尤溪建设,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尤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水平,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法治助力乡村振兴。(陈姗姗)


中国网:http://jiangsu.china.com.cn/html/edu/bwjj/11230345_1.html

原文地址:https://news.fzu.edu.cn/info/1014/367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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