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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2012-11-5):福州大学成立家长委员会助推家长“参政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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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7 13: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媒体福大》新华网(2012-11-5):福州大学成立家长委员会助推家长“参政议政”<hr>发布日期:  2012-11-05                            作者: 本站编辑                            阅读: <hr>     新华网福州11月5日电(翁李焱)为了更好地增进学校与家长、家长与家长、家长与社会各界之间的联系,构建起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福州大学近日成立家长委员会,助推家长“参政议政”。    福州大学学生工作处的王涛表示,组建家长委员会是福州大学在学生工作方面的一次重大改革和创新的举措,这在全国高校内是少有的创举,使福州大学走在了与家长双管齐下、齐心协力共同参与学生教学育人工作的前沿。
    家长委员会委员由全日制在校生家长代表组成,委员原则上由每个学院推荐产生1到2名家长组成,委员实行“一年一调整”的交替任期制,学生毕业离校后,其家长委员随之离任,同时补充新人选。委员会中的家长代表们来自各行各业,具有较高代表性,能够较好地反应广大家长们的心声。家长委员会的成立后紧密的家校联系,使得家长对孩子的了解更加全面,更放心让孩子们在成长探索的路上前行,并适时为孩子们提供支持和鼓励。
    家长委员会享有以下权利: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学校应该在商定期限内反馈;作为其它家长代表,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进行监督和评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应该在商定期限内反馈;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或向家长提出有关要求;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与此同时家长委员会需承担相应的义务:支持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和培养目标,与学校齐心协力促进人才培养;向家长和社会宣传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接受家长的咨询和求助,协调家校联系,促进家校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教育工作,可通过与家长所在单位或妇联、街道、村居以及有关青少年教育组织等保持联系,共同推动教育工作;协助完成委员会的其他工作。
    据悉,共有27名家长担任福州大学第一届家长委员会委员,法学院2010级2班学生李安南的家长李伟同志当选第一届家长委员会主任,并代表全体家长委员发言。他表示,今后会加强与学院的联系,以及家长内部的联系,尽职尽责地为学校的人才培养贡献力量。(完)

网址:http://www.fj.xinhuanet.com/2012-11/05/c_113610755.htm
   
<hr>原文地址:https://news.fzu.edu.cn/info/1014/177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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