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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网、新华网(2016-12-11):海峡两岸法学研究生教育论坛在福建泉州举行<hr>发布日期:  2016-12-12                            作者: 本站编辑                            阅读: <hr>中新网泉州12月11日电 (孙虹 龚雪熔)由两岸高校联办的2016海峡两岸法学研究生教育论坛,11日在华侨大学泉州校区举行。作为两岸高校法学研究生的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该论坛吸引了两岸近百名专家学者和法学研究生与会,围绕民法典编纂与总则、人法、债法、物法等话题展开探讨。
“此次论坛切中当前海峡两岸,特别是中国大陆地区法学热点、前沿和问题,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和现实性。”华侨大学副校长吴季怀告诉记者,“通过两岸高校研究生的研讨交流而形成的学术论文成果,将为民法典的编纂工作提供一定意义上的学理依据和咨询借鉴价值。”
参与此次论坛的12名台湾中国文化大学代表都是在职法学院研究生,且大多从事法律相关行业多年。从业20多年的刘亦茜说,“现在两岸交流频繁,参加此次论坛有机会和大陆法学业者交流,对于我们今后撰写论文、学术研究,以及从业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帮助。”
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蔡晓荣认为,两岸学子围绕“民法典编纂”这一主旨展开学术研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两岸民事法律制度的相互亲近和民法学研究领域的互动和沟通,增进彼此之间的友谊;研究生导师们则可以利用此次契机共同交流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经验,并从对方的有益经验中获得教益。
据悉,“海峡两岸法学研究生教育论坛”由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法学院、华侨大学法学院于2015年联合创办,每年举办一届。
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许少波介绍说,以往两岸高校法学学术交流主要集中在学者教授专家层面,法学学术研究的主要群体之一或者是后备主力的研究生鲜有作为主体交流的。“本论坛突破这一局限,为两岸高校法学研究生搭建了学术思想交流互动的平台,提高了研究生学术研究视野、责任感和荣誉感。”(完)

中国新闻社:http://www.chinanews.com/cul/2016/12-11/80904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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