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2017-01-22):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研讨征文获奖名单(福州大学黄辉教授荣获一等奖)<hr>发布日期: 2017-01-22 作者: 本站编辑 阅读: <hr> 编者按 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人民法院报社组织开展的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研讨征文活动目前已全部结束。活动收到来自法院系统内外的征文共计247篇,经活动组织方认真评审,共评选出一等奖5篇、二等奖8篇、三等奖20篇。现将一、二、三等奖的评奖结果公布如下。
一等奖
1.《转型时期基层法官的司法方法——黄志丽工作法解读》
华侨大学法学院 许少波
2.《以“无我”的态度守卫社会的“秩序”》
福州大学法学院 黄 辉
3.《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之释法析理的实践意义分析——以婚姻家庭案件中法官的诉讼话语为视角》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李洛云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李宗阳
4.《黄志丽工作法的解读与传承》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钟夏
5.《司法必须让人民信赖》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孙海龙
二等奖
1.《谈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在民事审判实践中的运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林峥嵘
2.《“将释法析理贯穿始终”是黄志丽审判工作法的核心》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郭春雨
3.《再论“调判结合”模式——兼谈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郝 振
4.《坚守与传承:从马锡五审判方式到黄志丽工作法》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石志藩
5.《紧扣时代脉搏 以匠心精神为始终》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于向华
6.《回应型司法的运行与权能解构》
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 李 婕
7.《法官职业的“回归”——从黄志丽审判方式看当下法官执业生态》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熊大胜 龙 伟
8.《黄志丽审判方法与中国法官司法知识的生成》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娄必县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肖明明
三等奖
1.《为民之情怀 利民之方法 惠民之思维——践行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李俊晔
2.《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践行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
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法院 吴希林
3.《略论黄志丽审判方法中法官良知断案的价值要义》
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 王生虎
4.《践行黄志丽审判工作法的途径和方法》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树国
5.《青年法官要向黄志丽学习“走心”审判的“门道”》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 张 红
6.《从“技近乎道”到“工匠精神”》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 任 丰
7.《以翔实的调查研究促成有效调解》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刘丽园
8.《探寻司法改革视野下提升法官职业化水平与服务基层群众司法需求相融合的审判方法》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马艳华
9.《学习黄志丽法官先进事迹不断推动安徽多元化解工作新发展》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汪 晖
10.《借鉴与融合:从黄志丽工作法谈司法能力提升之路径构建》
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 翁志刚
11.《论黄志丽工作法》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吴炎成
12.《规则之治下的经验传承》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何春芽 涂青达
13.《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蕴含的时代精神和启示》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余敬海
14.《让司法为民永记法官心间》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张 丹 钟毅瑜
15.《论亲和调解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的作用》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李 静
16.《从黄志丽审判工作法看法官的“群众观”》
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晓阳 魏文斌
17.《略谈“四讲四有”要求与黄志丽工作法》
甘肃省庄浪县人民法院 文健斌
18.《司法人文之美的生动实践》
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雪琴 葛恒美
19.《践行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的途径与方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瓦提县人民法院 李 度
20.《践行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着力锻造军事法官“五种能力”》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军事法院 李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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