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东南网、中国社会科学网(2017-08-21):我省青年博士论坛在榕举行<hr>发布日期: 2017-08-21 作者: 本站编辑 阅读: <hr> 19日,由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福州大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州大学智库中心联合承办的福建省社会科学界2017年学术年会青年博士论坛在福州召开,来自各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司法机构的36位学者和青年教师、科研工作者出席了本次论坛。此次论坛的召开展示了青年学者的学术风采,对进一步培养优秀青年人才起到了推动作用。
本次论坛的主题是“海洋环境的法律保障”,围绕这个主题,与会人士就海洋污染及生态环境建设、海岛生态环境保护及法律制度建设等作了专题报告并展开讨论,青年博士们畅所欲言、交流心得。
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超副教授就海底可燃冰未知风险的防范和法律规制展开论述,希望有关部门能对此专门立法为开发海底可燃冰提供保障;集美大学法学院法律系主任罗施福副教授梳理了我国对海域使用权设定抵押权的相关规定,阐述其对现行法设定方式的见解并为立法改进献策;福州大学法学院陈胜副教授提出对构建平潭海岛城市现代化建设保障机制的立法设想。
与会学者还就“海峡两岸海上搜救协同机制法律保障研究”“海域污染渔业索赔”“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的民法保护——以民法总则的环境保护为视角”“船源海洋污染司法治理中的刑事问题”“海岛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建构”“海域污染渔业索赔”等议题作了学术报告。他们或从实践角度,或从法理角度,对环境保护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 (本报记者)
福建日报:http://fjrb.fjsen.com/fjrb/html/2017-08/21/content_1048151.htm?div=-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