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城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开启左侧

福建日报、福州新闻网(2019-09-03):高校实习走向规范法制轨道 ...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3-17 12:5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福建日报、福州新闻网(2019-09-03):高校实习走向规范法制轨道<hr>发布日期:  2019-09-03                            作者: 东南网记者 张立庆 实习生 李薇 王思唯                            阅读: <hr>(节选)
专家:新政要落地,校企需协力
不少即将进行专业实习的大学生向记者透露了他们的担忧:《意见》提出对本科生顶岗实习薪酬的要求,企业等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肯定得增加,那顶岗实习的门槛会不会更高?对实习生要求会不会更高?
闽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孙捷敏认为,顶岗情况的认定、解释权归实习单位所有,学生的担心不无道理,需要多方寻求解决办法。
《意见》规定实习报酬,为维护实习学生的相关权益提供了政策依据。闽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陈再生认为,要落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果实习单位是政府部门或者事业单位,如财政拨款的中小学,需要地方相关财经制度允许发放才能解决;如果实习单位是民营企业,恐将给实习单位带来经济压力,导致企业接收实习学生的积极性受到影响,除非地方政府出台类似税收减免或财政补贴等相关政策。作为实习学生的输送单位,高校在保障学生权益方面实际处于被动地位,难以要求对方实打实地执行文件。
福州大学人文社科学院社会学系教授甘满堂表示,政策实施过程中较大的困难应该在于企业,顶岗实习薪酬涉及企业试用期工资标准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从劳动法角度来看,大学生实习工资得达到当地最低水平。以福州为例,最低工资是1650元,基本上可以达到试用期工资的80%。学校也会尽量在学生上岗前与实习单位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以确保学生薪酬等相关权益得到保障,落实教育部的政策。”


网址:http://fjrb.fjsen.com/fjrb/html/2019-09/03/content_1207516.htm?div=-1
福州大学城论坛 - 声明 1、在发表言论时,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主题所有言论纯属个人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作者发表,作者享有帖子相关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征得作者同意并注明来源于福州大学城论坛
3、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4、帖子不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广告、人身攻击等情况时,福州大学城论坛管理人员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福州大学城论坛 ( 闽ICP备2022007610号-2 )|站点地图

GMT+8, 2025-6-22 19:55 , Processed in 0.306174 second(s), 8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