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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法制网、新浪(2020-11-25):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大学城+”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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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7 12:5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法治日报、法制网、新浪(2020-11-25):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大学城+”模式​全方位服务保障大学城地区发展<hr>发布日期:  2020-11-25                            作者: 记者 吴亚东 通讯员 曾建芬 林文                            阅读: <hr>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亚东 通讯员 曾建芬 林文
近年来,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大学城检察室地域优势,创新“大学城+”模式,全方位多维度服务保障大学城地区治安、高校、学生等健康发展。先后获得福建省“五四”青年奖章集体标兵、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福州市集体三等功、福州市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示范点等多项荣誉。
(节选)


创新“大学城+检校合作”模式,深入推进检校友好共建
一是以协议为基础。会同福州大学法学院签订“检校共建”协议,协同福州大学法学院建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聘请3名福大教授为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适时邀请列席检委会为案件决策提供参考意见;3名资深检察官被聘为福大廉政治理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二是以互动为依托。通过“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大学城高校老师参观控告申诉中心、案管服务中心等,详细解说检察职能。联合福建师大社团联合会、法学院举行线上模拟法庭大赛(决赛),检察官作为评委参加活动。邀请大学城高校专家学者,围绕检察机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合法性、合政策性、人大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决议的可行性和有利性等方面进行论证,检察官与专家学者深入探讨,充分采纳专家学者意见。三是以教学实践为拓展。建立高等院校学生实习教学管理机制,以接收福州大学城区域高校法学本科以上学生及非法学本科但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专业学生为主,依据高校的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结合检察院实际,制定符合不同专业、不同学制的实习教学计划。建立导师制,检察人员经初审、推荐、审核方可确定为指导老师,并根据指导情况每年复审1次,由指导老师安排学生观摩提审、出庭公诉、走访案发现场不少于1次,并于实习结束作出综合评鉴。




法制网:http://www.legaldaily.com.cn/zt/content/2020-11/26/content_8365763.htm
新浪:http://fj.sina.com.cn/news/b/2020-11-25/detail-iiznezxs36364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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