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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江夏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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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8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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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江夏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民法典》

供稿:宣传部 文/ 刘贝蓓 图/ 宋任良发布日期:2020-09-18浏览次数:47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法典》实施,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9月17日下午,我校举行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以专题辅导报告形式学习《民法典》。在家校领导郑建岚、陈国龙、练欣、程灵、林正游、徐杰出席会议。学习会由校党委副书记王长勇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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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会由我校法学院民法教研室主任唐琳主讲。唐琳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介绍了《民法典》的编纂历程,阐释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并以人格权、居住权、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债务规则、家庭财产传承、高空抛物责任规则为例解读了《民法典》的制度创新。整场报告逻辑清晰、内容丰富,通俗易懂,既有理论阐述,又有案例分析,有助于参会干部带头学好用好《民法典》,推进全面依法治校,更好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参加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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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校党委高度重视,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要求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引导广大师生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更加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在全校范围内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的热潮。
(宣传部)





原文地址:https://www.fjjxu.edu.cn/2020/0918/c1078a70652/page.htm
责任编辑:江夏学院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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