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03-29):透析社会组织领域 腐败问题
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03-29):透析社会组织领域 腐败问题<hr>发布日期:2018-03-29 作者: 本站编辑 阅读: <hr>深化改革强化综合监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组织管理和改革工作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述新要求,中办、国办以及发改委、民政部、中组部、财政部等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下大力气厘清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标志是,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并强化综合监管。
福州大学廉政文化与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刘碧强认为,“脱钩”是社会组织管理改革的重大突破。同时,他认为,“治理社会组织的腐败,最关键的是对社会组织进行产权改革,改变其对行政的依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让社会组织真正参与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中,为市场经济服务,为社会服务。”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把社会组织改革纳入其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总结改革经验,推动社会组织立法,是防治社会组织腐败问题的保障。
全文见链接:http://csr.mos.gov.cn/content/2018-03/29/content_603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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