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与福建师范大学签署改革发展协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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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宣传部(文明办)发布日期:2019-12-31浏览次数:109
12月30日上午,福建江夏学院和福建师范大学改革发展协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我校举行。福建师范大学校领导李宝银、王长平、赖海榕、郑家建,我校校领导郑建岚、陈国龙、陈晓红、王长勇、刘慧宇、程灵,两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福建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李宝银在致辞中指出,召开两校改革发展协作会议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强互通互访、深化两校友谊,二是巩固既有合作、谋划协同发展。他希望,两校以建立改革发展协作关系为契机,落实好两校磋商建立的会商协调机制和对接落实机制,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协作。他表示,福建师范大学将充分发挥优势,主动加强与福建江夏学院的对口交流,携手推动两校共同发展,努力为新时代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校党委书记郑建岚代表学校对福建师范大学长期以来对我校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说,学校将按照协议既定目标任务,加强与福建师范大学在办学理念、管理机制体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标志性成果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共建协作新机制,拓宽协作新模式,希望福建师范大学为加快推进我校建设特色鲜明、示范引领的应用型本科大学提供更有力的指导。
福建师范大学校长王长平和我校校长陈国龙代表双方签署改革发展协作框架协议。
签约仪式后,两校相关部门进行了对口座谈交流。
(发展规划与评估处)
原文地址:https://www.fjjxu.edu.cn/2019/1231/c1078a69433/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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