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荣获2017年度省直“平安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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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宣传部(文明办)发布日期:2017-12-27浏览次数:79
12月22日,《福建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表彰全省第三轮第三批平安(市、区)和省直平安单位的决定》(闽综治委14号)公布了表彰结果,我校成为全省2所获评2017年度省直“平安单位”的高校之一。
2017年,我校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平安福建”建设总体要求,认真贯彻省综治办、省委教育工委“平安单位”建设的工作部署,聚焦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扎实推进风险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治安问题整治、社会力量群防等各项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常态化建设。11月上旬,省综治办、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对我校省直“平安单位”建设工作进行了实地考评验收。检查专家组对检查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我校将巩固已有成果,在新的起点上逐步提升综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把省直“平安单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深入持久开展下去,全面提高省直“平安单位”建设的水平和质量。
武装部(保卫处)
原文地址:https://www.fjjxu.edu.cn/2017/1227/c1078a68277/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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