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举行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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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宣传部 文/ 刘贝蓓发布日期:2020-10-29浏览次数:411
10月29日上午,校党委书记郑建岚主持召开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评价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校党委常委陈国龙、王长勇、陈敏辉、练欣、刘慧宇、程灵、林正游、徐杰参加学习。
郑建岚指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的系统性改革文件,是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近年来,学校在教育评价方面不断努力,突出评价的绩效、业绩、能力导向。结合学校实际,郑建岚就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四点初步意见:一要不断完善校党委对学校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切实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二要不断健全立德树人的评价制度,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三要不断深化教师教学科研评价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学轻育人的现象。四要不断优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评价制度,真正补短板、强弱项,构建五育并举的一体化应用型人才评价体系。要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做好顶层设计,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作为学校“十四五”规划编制的根本遵循,坚决打好教育评价改革攻坚战。
校长陈国龙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教育评价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就《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对高等教育提出的“12351”要求作了简要解读。他指出,要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关于教育的思路、理念和给集美大学、闽江学院校庆的贺信精神,紧密结合福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紧密结合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示范引领的区域一流应用型本科大学目标,构建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发挥教师潜能和积极性,研究制定学校中长期评价方法,为推动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应有贡献。
党政办、纪检监察室、组织部、宣传部负责人参加学习会。
(宣传部)
原文地址:https://www.fjjxu.edu.cn/2020/1029/c1078a7254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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